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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中院首例“执转破+预重整”案件府院联席会议召开
2024-09-18
2024-09-18 18:29:00

  本网讯(戴文杰 马宇婕)近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宁夏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府院联席会议在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所辖自然资源、经发、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该案是吴忠中院首例破产预重整案件,是在“执破融合”语境下进行企业预重整的先行先试。宁夏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系一家位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的风力发电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建设停滞,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在宁夏各级法院被执行案件超过20件,经强制执行后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具备破产条件。经法院审查,考虑到该公司待建项目仍有一定重整价值,债务人和主要债权人均有重整意愿,且已取得一定重组成果,认为符合预重整条件,可以通过预重整程序衔接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由此决定对涉案公司进行预重整。

  在预重整府院联席会议上,该案主审法官详细介绍了该公司基本情况,与各单位就企业预重整可能面临的突出问题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达成系列共识。认为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解决“执行不能”案件,是深化执源治理的有益探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本次府院联席会议顺利召开,进一步深化了府院互联互动、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有利于各方利益主体准确判断企业经营预期和商业价值,深入掌握企业项目在建状况以及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各项应对举措,为依法高效推进涉案企业预重整程序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后,为公平、公正审理破产案件,保障宁夏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预重整的顺利推进,吴忠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选任、指定管理人的实施方案》,及时组成评审组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推荐的预重整管理人进行了选任,确定了该公司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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