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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结1930件!吴忠法院“春季会战”专项执行活动成效初显
2024-04-28
2024-04-28 17:50:00

  本网讯(戴文杰 王卉供)“春季会战”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吴忠两级法院聚焦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采取一系列硬核执行举措,共执结各类案件1930件,执行到位金额1.37亿元,拘传被执行人439人次,拘留50人次,将533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初步战果。

  交叉执行效能高 助力执结“骨头案”

  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市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调解结案后,双方依照约定履行了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大部分义务。但某市人民政府未按约定履行调解书第一项内容,在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所需的完整手续资料后,迟迟未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导致案件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入走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某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20余次,在精研相关法律法规、摸准吃透案件详情基础上,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应对方案。随后,从有利于执行的角度出发,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4次,充分进行释法说理,逐一化解双方分歧,督促实质性解决问题。

  经过四个月不懈努力,截至4月12日,某市人民政府已将土地经营权证为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同时,双方协商一致,明确由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每年向某市自然资源局交纳土地承包费。随后,某市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结案申请。至此,本案被圆满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共赢双赢的良好效果。

  一案“结”促三案“解” 能动执行效能高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能动执行理念,用活用足各类执行措施,以一案“结”促三案“解”,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青铜峡市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张某借款48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李某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甚至多次传唤拒不到法院。在张某配合下,该院执行干警将李某成功“堵”在了其公司厂区内,并第一时间扣押了李某名下被保全查封的车辆。

  李某被强制传唤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明了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李某见无法推脱,当即交纳执行款10万元。就所剩38万元案款如何履行,李某自称尚有部分账款正在追回的关键期,如果自己现在被司法拘留,不仅账款难以追回,其公司也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损失不可估量。在充分考虑李某的现实困难后,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暂缓采取拘留措施,为其预留时间追款,同时告知李某若不按照承诺履行,法院将依法处置其被扣押的车辆。李某当即表示,只要账款到位,会立马交清全部执行案款。

  其后,随着李某将最后一笔案款交到法院账户,该案所涉48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张某拿到案款后,欣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立即处理其公司涉被执行人的3起案件,最终促成另外两案执结完毕,一案执行和解。

  法院“限高令”让失信者“插翅难飞”

  “我是银川机场派出所民警,目前我们遇到了一位被盐池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的乘客高某。在进行安检时,我们依法将其拦下。”接到机场民警电话后,盐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河东机场派出所,将高某拘传至法院。

  经查,高某与张某之有一起两万元的借款纠纷诉讼。该案判决生效后,高某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高某既未到法院履行相关义务,也未曾主动接受调查询问,案件执行工作遂陷入僵局。为推进案件执行进程,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高某,但高某一直借故推脱,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鉴于高某配合执行态度消极,依法对其实施了限制高消费法律措施。

  其后,高某试图通过修改航班类型以规避限制消费令,但在机场安检时被公安民警拦下,并被拘传至盐池县法院。该院执行法官对高某进行了严肃训诫,明确告知其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督促高某对自身错误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主动将剩余涉案借款全部清偿。

  警院联动增合力 助力执行解难案

  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吴忠市拘留所“双向联动”,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和劝解工作。在双方协同配合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案件义务,长达三年的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申请执行人替被执行人清偿6万元银行贷款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案件由此进入执行程序。其后,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遂陷入僵局。4月12日,该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被执行人正在红寺堡区某乡司法所处理事宜。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目的地,成功“堵”住了被执行人。面对被执行人既不愿还款、又不愿协商的消极姿态,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强制力和震慑力,多次尝试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执行干警注意到被执行人这一微妙变化后,敏锐察觉到案件似有转机,于是与拘留所民警提前沟通,进一步调整了工作思路和应对方案。最终,在执行干警和拘留所民警“双向联动”协调下,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让其家属积极履行案件义务。至此,历经三年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重拳出击硬执行,强制腾退护民生

  为严厉打击违规占用公租房行为,有效维护住房市场秩序,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联合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对涉执行多套违规占用公租房进行了强制腾退。

  在申请执行人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陈某、王某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长期恶意拖欠房屋租金,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腾房及缴纳房屋租金等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腾房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腾房。有鉴于此,法院执行干警在对案件进行深入研判、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基础上,提前联系公证处、开锁公司等,对多套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在腾房现场,执行干警、法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了腾退工作井然有序、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经过一天的执行,多套涉案公租房得以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肯定和满意,并向执行人员表达了谢意。

  重拳出击强震慑 化解执行骨头案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针对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用足用活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重拳打击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马某某与白某、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白某、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随后,执行法官将白某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明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鉴于被执行人依然态度强硬,企图继续拖延时间,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委托拘留所干警对白某进行多次劝导,并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使白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愿意履行义务,并联系其亲属缴纳了全部执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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