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 荣)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速裁快审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均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民事速裁快审案件审理工作和立案阶段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提高纠纷解决质效。
关于民事速裁快审案件的审理,《办法》分四章30条内容,对民事速裁快审的定义、原则、范围和审理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级法院在案件受理环节应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纠纷,追索物业费、供暖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家事纠纷以及其他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适宜速裁的一审民事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审理。采用速裁方式公开审理案件,当事人表示不需要答辩期、举证期的,可以径行开庭,一般只开庭一次,庭审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但应当告知当事人回避、上诉等基本诉讼权利,并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意见。除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一般应当当庭宣判,并当即送达裁判文书。对于系列性、群体性或关联性案件,可选取个别案件先行裁判,作为同类案件的裁判参考。一审速裁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十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关于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办法》明确采用速裁方式审理的案件可以适用要素式审判方法,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庭审及制作裁判文书,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 要素式案件要填写要素表,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根据审理需要在晚间、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安排开庭,还可运用在线视频等简便的方式开庭审理或询问。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围绕事实要素推进庭审,对于当庭即时履行的要素式案件,可以不出具法律文书,但应在庭审笔录中注明相关情况。鼓励各级法院采取信息化的手段,保证要素式案件的公正、快速审理。
《办法》还分别具体规定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家事纠纷等案件的审理要素及判决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