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智,中共党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1次。
“司法保障工作不是法院的中心工作,但却是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服务的。服务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才能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刘文智将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作为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紧抓不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保障岗位的不平凡。
面对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业务装备、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刘文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足迹踏遍了全区28个中基层法院和60多个人民法庭,全面掌握了中基层法院在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法院业务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指导中基层法院完成16个人民法院审判楼、19个标准化人民法庭项目的立项、建设任务,实现全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质的飞跃。
根据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的部署,刘文智先后主持实施了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全区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全区法院基本业务装备平衡发展。先后多方协调、筹集资金建设了法院“天平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建成了全区法院四级专网,三个中心、“四大公开”工作平台,人民法院统一标识、远程立案接访系统、“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法律文书邮政集约送达系统等一大批智能化案件管理、服务工作平台,确保宁夏智慧法院建设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司法体制改革中,刘文智四处奔波多方协调,逐步形成了以财政管理为主、高院协管为辅的一级预算管理体制,使宁夏法院成为全国6个率先完全实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的省份之一。
仅用2个月时间,完成一幢16层1.8万余平方米毛坯房、7000多平方米旧楼的装修改造,并组织近300名干警实施完成搬迁入驻、办公。“只要尽心尽力,奇迹是可以创造的!”在2019年自治区高院办公区搬迁过程中,面对旧办公楼安全风险愈加突出的情形,刘文智带领处室全体干警,凝聚团队力量,舍小家、顾大家,坚守施工工地,牺牲了所有的周末和晚上休息时间,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刘文智带领团队的敬业精神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感动了业主方,积极协调督促工程进度,顺利完成有序搬迁,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宁夏法治报 刘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