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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事迹】刘燕军:6年受理审执案件3000多件
2021-09-29
2021-09-29 10:56:00

  刘燕军,中共党员,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德胜人民法庭二级法官。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贺兰县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今年3月25日,贺兰县法院德胜工业园区法庭法官刘燕军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感谢刘燕军法官公正办案。

  该案原告因购买了2年的房屋室内地面塌陷而闹心,通过物业联系开发商维修2次后,房屋地基再次出现大面积下陷。交涉过程中,开发商以已过质保期为由拒绝维修。原告起诉到德胜法庭,要求被告开发商承担相关费用。收到案件后,刘燕军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进行实地察看、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原被告双方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维修费用进行评估鉴定。查明事实后,对原告主张的维修费、部分搬家费和租赁费予以支持,使原告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2015年3月以来,刘燕军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000多件,收、结案数及结案率均居前列。他先后多次被评为贺兰县法院先进个人、贺兰县优秀公务员、银川市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在审判实践中,刘燕军充分应用“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他认真思考、反复求证,探索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请司法所、社区、村委会等参与案件调解,把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

  2020年疫情暴发后,刘燕军带领5名工作人员排查住户582户、人口1042人。疫情防控工作中,他科学管理小组成员,严格落实“户户进、人人见、证证查”,坚持每天18时及时汇总数据并上报,并监督小区物业做好人员进出登记、消毒消杀、环境卫生等工作。

  (宁夏法治报 张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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