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娣,中共党员,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石嘴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由王爱娣主审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700余件,无一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群众缠诉、上访,更无错案发生。”这是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党组对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爱娣的评价。多年来,王爱娣坚持以公心审理案件,以诚心对待当事人,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先后荣获“第三届最美惠农人”“石嘴山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区法院审判状元”“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区政法系统百名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王爱娣对审理的家事案件十分重视,她善于运用批评教育法、矛盾缓和法、心理疏导法、合力调解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各类家庭纠纷,办案360余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到80%,无一案改判,无一案上访。2018年7月,年近八旬的卢某在老伴去世后,因家庭琐事离开子女独自搬至廉租房居住,并向法院起诉,要求5个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在调解过程中,老人与子女因过往家事争执,情绪激动。王爱娣当即制止了双方的争吵,并逐一进行沟通、释法说理,最终帮助解决了卢某的赡养问题,促使一家人尽释前嫌。
在担任红果子法庭庭长期间,面对辖区群体性案件,王爱娣处理时做到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一次,为讨要欠薪,承建惠农区某企业宿舍楼的55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红果子法庭,要求立案起诉包工头谭某、侯某及发包企业。立案后,王爱娣来到发包企业了解涉案情况,设法找到了躲藏在外地的包工头谭某、侯某的联系方式,及时完成送达开庭传票等工作,促使案件如期开庭,并及时判决谭某、侯某支付55名农民工劳务费108.5万元。胜诉后,农民工代表将两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欠薪多年不得偿诉至法庭得正义”的锦旗送到王爱娣手中,表达了谢意。 (宁夏法治报 张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