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事迹】拓明娟:“大案小案都要认真办”
2021-09-29
2021-09-29 10:47:00
拓明娟,中共党员,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先后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从事法院工作10多年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80后”法官拓明娟干工作细致认真,从一名刑事审判法官成长为刑事审判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以来,她主办刑事案件85件,审结82件,结案率为96.47%。参与审理各类民事、执行案件340余件。2018年被评为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审理刑事案件不管面对的是大案还是小案,对我来说没有分别,每一起案件都必须认真核对每一个细节,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拓明娟说。
1997年,被告人田某乘坐被害人刘某车辆回家,下车后因车费问题发生争执,被告人田某捡起半块老青砖砸到被害人刘某的头部,致被害人刘某左上额部受伤。后被告人田某又朝被害人头部打了两拳。被害人刘某被在场的群众送到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田某逃离现场,2019年4月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被害人刘某育有六个子女,其死亡时最小的孩子年仅10岁。虽然距事发已过去22年,但被害人的子女对被告人田某有很大的怨气。
“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害人子女虽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亲人的离世,让本就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所以抵触情绪特别大,不愿意接受调解。通过多次安抚被害人子女,向他们释明调解和判决的利害关系。在庭前会议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相互了解情况和交换意见,并就一些程序性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让他们在这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谈起这件案子,拓明娟至今记忆犹新。 (宁夏法治报 翟迎春 张剑波)
【编辑】: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
【来源】:宁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