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法院杨慧琴
转眼,我在刑庭工作已三个年头,期间,通过审理一个个鲜活案件,我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非同一般,面对生与死、罪与罚,被害人亲属悲伤和愤怒,对犯人的怜悯和期盼,那种感觉,就像院里赠给我的一本白岩松小说《行走在爱与恨之间》。
曾经,我以为当一名刑事法官,总得带有一副近乎冰冷严酷的面孔,让人望而生畏,面对形形色色的被告人总得存有近乎铁一般的心肠,让犯人心惊胆战,而想象中的被告人也总是一副面目可憎无情无义之人。但是,多少次,当我身穿法袍坐在庄严的审判台前,抬头看到从呼啸而来的警车上被押解下来的犯人,惴惴不安的走进审判大厅戴着手铐站在我面前的那一刻,瞬间,他们或幼稚的孩子般面孔,或憨厚老实人模样,与我想象中“罪犯”的样子大相径庭。顿时,我的心压抑的好像空气一样凝固。而当一次次法槌敲响,一次次凝视被告人,透过他们飘忽不定冷漠的眼神,听着他们用“是”或“不是”机械地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我看到了那些无法释怀的恐惧和不安。回想阅过的那一本本厚厚的卷宗记载的被告人或因贪婪、或因无知而犯罪给自己及他人带来的家庭变故、社会危害,涌上心头的愤慨早已荡然无存。接下来,庭审中被告人最后痛哭流涕的陈述,或是对自己行为的懊悔、对自由的渴望、一个儿子对父母的牵挂、一个丈夫对妻儿的内疚,或是对出狱后自己生活的绝望,听着那些深情忏悔,无论是何种心境,那一刻,他们在我心中不再是一个个“犯人”的符号,人性的光辉在那一刻闪光。也许,曾经有好的家庭教育好的成长环境上个好的大学守好做人底线,他们的人生也和我们一样,正沐浴着这个社会的温暖,享受着公平正义的阳光。
常言道“法律无情”,或许剑指刑法。刑罚冷如刀,秋分扫落叶。犹如曾经的10万元判10年,我们刑事法官常常下不了手,判得刑事法官手软但无法停止。尽管,对被告人心存怜悯,但“法律无情”,终究,一纸纸判决书还是将罪恶定格。
岁月在流逝,时代在更替,刑法不停在修改。如今,对贪污贿赂罪删去具体数额规定,“严打”已成历史,刑法在我心中不再是残酷无情,法律的温度,温暖了人心。
回想这些年,我们审理了无数案件判决了无数被告人,无一错案值得庆幸,但对刑法那种别样的感觉,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那就是:看守所厚重的大门、四周高耸的围墙、呼啸而来的警车、盖着人民法院大红印章的判决书,随时将被告人命运定夺,然而,被告人辩解、泪水、忏悔、犯罪背后隐藏的人生遭遇,不应被我们滤去。历数全国法院一件件冤假错案,触目惊心。不能忘却,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内蒙呼格案、河南赵作海案、福建念斌案等一系列错案的发生,应引发我们深深地思考。
“每一次讯问,就像一次灵魂的考验,每一个手印就如同划破了手指滴出的血……” 这是前不久我审理过的一职务犯罪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说的一句话。留在被告人心底的忏悔,刻在我脑海里被告人渴望自由的表情,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刑事法官也好,民事法官也好、执行法官也好,作为法官我们是自豪的,处理案件内心是平静的,但审判不能错、执行不能错,守住职业道德底线,体现法官的价值避免办错案、避免贿赂犯罪、廉洁从政才是我们要时刻谨记的。因为谁都错不起,法官更错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