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大法官》观后感
平罗县人民法院 纪智
2016-04-12
2016-04-12 15:20:00
36集电视剧《小镇大法官》,于3月21日起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播出,通过观剧,我领悟到了很多。
首先,当我看到第一集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种辛酸,是的,没错,辛酸,难以名状!一个普通的巡回审判的场景,让我产生了感情的共鸣,我想这部电视剧是成功的,法官职业的孤独感油然而生。
随着观剧的深入,我看到了法学理论知识和我国基本国情的激烈碰撞,通过剧中王德忠庭长和姜浩法官在对待一起案件的态度上充分展现。王德忠:“那你是否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尊严。”姜浩:“遵循法律就是给予当事人最大的尊严。”王德忠独白:我给姜浩说责任,姜浩却给我讲程序。我想这是一部好剧,它引起了我对法官职业的再思考。
记得我曾经审理过的一起案件,宣判后,有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在宣判笔录上签写“上诉”,在上诉期届满前一天,我联系当事人,告知上诉期已快届满,当事人陈述因故不上诉了,后面申请申诉。当时,我很不解,我说那么你来法院确认一下,当事人告知我他很忙,没有办法到法院。这时,我由不解转为气愤,站在一个法官的立场上,我有理由气愤,我告知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坚持自己的主张,并不按法律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是的,可是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我们知道的仅是事实而不是真相,这部电视剧让我认识到,以后应以最大的宽容来对待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
不知不觉已经追剧到凌晨2点,考虑到明天还要精力充沛的开始法官工作,我准备休息了。我想什么样的青春才是是青春,《戏子痞子厨子》那样的青春是青春,《小镇大法官》这样的青春也是青春,就如星期天我打开办公室的门,看到扶桑花开,满心欢喜,夜晚离开,扶桑花落,我亦满心欢喜,因为我看到了别人没有看到的风景。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