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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是怎么死的-乔生彪
2012-12-03
2012-12-03 18:10:00

乔生彪

  商鞅这人,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可谓不重。若没有商鞅,没有商鞅在秦的变法,秦孝公能否在短短十年之内圆了强国梦,为秦始皇日后一统天下奠定国力基础,还是件难说的事情,或许因此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车辙,亦未可知。很久以来,总想动笔写点关于商鞅的文字,苦于找不到切入点,所以每每提笔却又每每搁笔。忽一日,上高中的儿子问我:“林黛玉是怎么死的?”我一时语塞,儿子自答道:“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自然是摔死的呗。”我哈哈笑罢,忽然又想起了商鞅,也就有了这个题目。
  商鞅本是卫国的贵族,是法家理论的代表人,在卫国得不到重用,于公元前361年,带着实践法家思想的梦想投奔秦国,托人牵引,得见秦孝公。一番深谈之后,秦孝公大有相见恨晚之憾,很快就拜商鞅为左庶长,并宣布“从今天起,改革制度的事由左庶长拿主意”。由此,在中国历史上颇具影响的商鞅变法拉开了序幕。
  商鞅的法令有三项,其中两项是:“奖励杀敌立功”、“奖励农业生产”,怎奈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并不把国家的法度当回事,于是便有了第三项内容,“实行保甲制度”,每五户编为一“伍”,十户为“一什”,一伍一什互相监督,一家有罪,其余不告发者同罪。然而,保甲制度仍旧不能达到“严格法制”的目的,商鞅随之又颁布了一系列更为残酷的法令,对一切违法者施以严刑峻法。诸如对在官道上倾倒垃圾者断其手腕,等等、等等。因了商鞅变法,秦国迅速强大起来,不仅邻国臣服,为其割让土地,就连周天子也派使者送上祭肉,以示宣慰。商鞅成功了,但灾祸也随即而至。
  公元前338年,为秦国强盛立下汗马功劳,被秦孝公封为“方伯”,拥有十五个城池封地的商鞅,在宫庭争斗中败北,遭官兵追杀,逃命途中,藏入一片山林。官兵随即赶到,因天色渐晚不便搜山,便在山林四周要冲处点了火堆,单等天明后活捉商鞅,以期领得重赏。
  挨到夜幕深沉,已是连日粒米未进的商鞅偷偷下山,敲开一户农家,求告给些食物,再请柴房里过一夜,均遭严辞拒绝:“商鞅大人有令,不许为没有居民凭证的人提供食物,更不许留宿,不然我们就与你同罪了。我一家获罪,邻里十户也是同罪。你还是赶紧走吧,免得连累众人”。
  此时的商鞅,做梦也未想到,有朝一日竟会被自己颁布的法令逼入绝境。一阵踌躇之后,商鞅仰天狂笑着向火堆旁的官兵走去……。
  商鞅死了。对于他的死因,见仁见智者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死于政治上失去了保护伞,秦孝公已于两年前驾鹤归天了;有人说他死于狂傲的个性,仗着秦孝公的恩宠,为官过于骄横,官场树敌过多,招致他人日后报复;有人说他死于与太子在治国之策上的分歧。太子曾公开批评新法,商鞅以“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替他受罚”为由,竟将太子的两个师傅处以割鼻、刺字的刑罚,太子即位之后,欲修正新法,必先除去商鞅。
  然而笔者认为,商鞅之死,从根本上缘于以其为代表的法家那套冷冰冰的没有人性的法律制度。不管罪刑轻重,一律科以重刑,诸如动辄邻里连坐、诛灭三族,仅死刑的执行方法上就有大辟、凿颠、抽胁、镬烹等等。为了彻底清除一切对国家法律不满的言行,商鞅还颁布法令,鼓励告奸。商鞅的逻辑很明了:民众无非是一群趋利避害的虫蚁,刑罚越是严酷,越不讲人性,法律才越发“威不可测”,统治者才越能统治住百姓。正是商鞅的这套法律,搞得举国上下人心惶惶,怨声载道。至此,商鞅的大限也就到了。这一年他52岁。
  不幸的是,秦孝公的子孙们并没有参透时局不稳乃法家法律制度所致而非商鞅一人之过,依旧沿用商鞅制定的那套残酷的法律制度,终于把陈胜、吴广等九百之众逼上反路,敲响了秦亡的丧钟。
  法家不讲人性的法律制度,埋下了商鞅未能尽其天年的隐患;秦的统治者对商鞅“杀其人而用其法”的做法,兆示了秦帝国的不长久。假如这一逻辑成立,肩负国家立法和司法重任的人们,又该为法律制定与实施的人性化做些什么呢?(作者单位:宁夏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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