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国家赔偿)庭
2018-04-03
2018-04-03 20:52:00
依法审理符合本院管辖范围的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符合本院管辖范围的行政再审案件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抗诉案件,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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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理符合本院管辖范围的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符合本院管辖范围的行政再审案件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抗诉案件,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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