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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司法能力提升暨技能大训练活动先进集体予以表扬的通报
宁高法〔2015〕218号
2018-03-31
2018-03-31 10:52:00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训练活动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意见,围绕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对照司法警察工作职能任务,紧盯增强实战能力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能力提升暨技能大训练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司法警察庭审保障、协助执行、安全保卫、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为树立典型,推动全区法院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工作,全面提升警务保障能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等10个在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司法能力提升暨技能大训练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号召,全区各级法院司法警察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为榜样,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和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全力保障我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为不断开创我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实现“三新”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司法能力提升暨技能大训练活

  动先进集体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21日

  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司法能力提升暨技能大训练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按考核名次排名)

  1.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2.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3.西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5.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6.隆德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7.盐池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8.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9.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10.海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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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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