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院各部门:
2015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113327”工作思路,践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宁夏法院精神,在扎实推进“改革发展年”主题工作中,通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有效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整体有了新提高,队伍素质整体有了新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有了新发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有了新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肯定成绩,树立先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等27个集体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玉秋等29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受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保持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到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发奋图强,锐意进取,在“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四个宁夏”建设提供更加可靠的司法保障。
附:推进“改革发展年”主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月18日
推进“改革发展年”主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
1、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2、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审判庭
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5、贺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6、永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7、灵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8、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9、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10、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11、平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12、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1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14、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15、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16、同心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17、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18、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19、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20、西吉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21、隆德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22、泾源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3、彭阳县人民法院
24、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25、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26、中宁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27、海原县人民法院海兴开发区人民法庭
二、先进个人
1、张玉秋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2、张生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3、沈 瑜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4、马 云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5、张凤琴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6、时 唅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
7、盖 焱 贺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8、吴承琳 永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秘书
9、杨生军 灵武市人民法院崇兴人民法庭庭长
10、闫 莉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1、嵇春宁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12、马国平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13、林 森 平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14、王蓓蓓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
15、马万清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6、李福娟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17、马 丽 同心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18、郭 存 盐池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19、李文科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20、高 睿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1、尹 鹏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2、马 莉 西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23、孙志斌 隆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24、史有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庭长
25、武应龙 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26、董 瑶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27、刘 琦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人民法庭负责人
28、柳彦理 中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秘书
29、黄生军 海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