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1日至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2026年1月6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认领,强化统筹调度,党组书记、院长带头示范,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带领全区法院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在深学细悟中坚定整改自觉。自治区高院党组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巡视意见反馈后,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再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等,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全区法院院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办公室,全面统筹整改工作。
二是在压实责任中推动整改落实。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带头领办督办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中、基层法院实地督导,推动全区法院举一反三整改。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推动巡视整改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三是在闭环管理中确保整改质量。高院党组坚持边巡边改、边查边改、边报边审边改,建立“问题台账—整改举措—推进时限—责任人员—验收销号”五项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监督,对巡视整改问题销号逐一研究和审核把关,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集中整改期间,形成规章制度34项,取得“整改一项、促进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1.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实施政治素养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举办全区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导学解读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以“如我在诉”理念更好做实“定分止争”。
2.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区法院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局,5家中级法院全部入驻市级综治中心、22家基层法院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67家人民法庭对接160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动专业力量下沉、解纷关口前移。依托乡镇综治中心设立“共享法庭”和诉讼服务窗口,提供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法答网检索入口,方便群众一键查询、就地解纷。加强与综治中心的常态化对接协同,推动“总对总”合作单位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总对总”单位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全区法院委托调解案件数大幅提升,调解成功率达85.58%。持续拓展多元解纷案例库应用场景,大力培树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全区13件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完善网上立案审核机制,网上立案成功率提升19.09个百分点,诉讼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开展诉讼费退费专项工作,优化诉讼费退付流程,进一步完善规范诉讼费退付长效机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入研究案件背后的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治理弱项,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助推社会治理。
3.主动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研究出台宁夏法院服务和保障“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38条具体措施,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危害政治安全和暴力犯罪案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司法办案中依法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扛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职责使命,强化“一河三山”司法保护,审结生态环境案件3934件,发布典型案例5个,全力构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大格局。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动规范征地拆迁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接续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发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典型案例15个,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与协同化解。对接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机制,加大对中宁枸杞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宁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7个。
4.以改革破解司法难题。夯实基层基础,动态调整人员编制和法官员额、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数,有效缓解基层法院人案矛盾突出问题。发挥退休法官专业优势,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法治家园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压实院庭长“阅核”责任,进一步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强化法答网、案例库、类案检索应用,统一裁判尺度。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助力提质增效。优化机构设置,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设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增设太阳山人民法庭,实现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扛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健全综合审判机制,实行涉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归口办理,落实巡回审判要求,在生态保护一线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点)34个,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以案固防。联动多部门达成生态修复共识,签订修复协议,开展修复治理,发挥修复基地宣传教育作用,实现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深化院校合作,构建“司法实践+高校教研”双向赋能格局,实现课题共研、成果共用、人才共培。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不断完善心理干预、圆桌审判等未成年人审判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通过开学第一课、法院开放日、法律进校园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做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指导、回访帮教等延伸性工作,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二)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5.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开展业务培训、踩点指导、导师帮带,全面提升法官专业能力。强化办案流程跟踪和监管,进一步严格审限变更、结案审批等业务流程,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2025年10月至今,全区法院经院庭长阅核结案案件同比上升18.26%。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类案检索制度规定,强化对案件的审核把关,统一裁判尺度。按比例抽取案件,对合议庭合议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强化合议庭机制作用发挥。加大条线业务指导力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知识产权等案件上升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注重在案件办理、案例审核中发掘培育典型案例,56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审委会研学研判机制,2026年确定15项研学研判事项,已完成成果转化10项。积极推进“一张网”深度应用,通过统一审限、结案、送达、归档、鉴定等重点领域的业务规范,强化科技赋能审判。定期开展审判质效研判分析,充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检表”作用,16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旧存案件清积率达到97.06%。
6.全面规范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执行规范化工作新格局。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对执行质效异常情况点对点制发“体检单”,强化对下业务指导监督。开展规范化“终本出清”,选取2家基层法院试行“终本”案件提级审批。加大交叉执行力度,扩大5类重点案件交叉执行覆盖面,2026年交叉执行案件较上年增加30%。开展执行案款发放专项活动,明确案款管理职责清单,突出“关键少数”审批责任,严格落实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组织第三方审计,依纪从严惩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防范案款管理风险。联合自治区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罪线索,发布典型案例10个,督促履行到位3355.24万元,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7.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分析研判形势任务,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政治督察范围,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印发内部资料出版物编印等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善意文明审判执行理念,建立执行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规范程序和行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8.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争议纠纷等案件风险隐患,制定有关工作指引,强化释法析理,主动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清单,落实领导包案和院庭长接访下访制度,做实“有信必复”工作,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取得实质进展。
(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方面
9.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压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通过召开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对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党组定期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党委政法委报告,定期点人点事通报全区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实质化开展法官惩戒工作,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对民商事、执行等条线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加强机关纪委、督察部门自身建设,推动更好发挥作用,强化内部监督。
10.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持续健全完善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会商联动机制,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开展“知责履责担责”专项行动,加强大数据监督,筛查重点线索,对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研判,积极督办。督促涉企执法司法问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与中层干部、新提拔干部谈心谈话。
1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账户资金排查,对结转超过规定年限的资金逐项梳理,对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沉淀资金足额上缴。进一步优化“人财物”一体化内控系统建设,“资产模块”全面建成使用,“两庭建设”等4个模块完成数据录入并同步运行使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五)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方面
12.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持续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守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党组会统筹协调,重点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印发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督促党组班子成员细化个人整改清单,建立季度提醒督办机制,销号管理推进整改落实。
13.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高院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及时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工作开展。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包抓支部机制,严格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及时通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层层压实党建责任。深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品牌创建,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规范支部换届程序,严格落实党费使用管理规定和党员发展程序。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进一步锤炼党员党性,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1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情况调研,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印发《宁夏法院法官退额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法官助理分阶培养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加强干部专业训练,27期线上线下培训8268人次。强化干部多岗位实践锻炼,先后推荐12名干部到最高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福建法院跟班学习,选派17名干部到人案矛盾突出的金凤区法院挂职,选拔干部到中、基层法院任职。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教育引导干部将政治标准和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开展多批次的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干部监督管理联席工作制度,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强化选人用人基础工作,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六)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5.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接续推动整改,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融入日常工作研究部署、抓好整改。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清单,党组书记、院长严格审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促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党组适时进行调度推进,安排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导,突出问题整改已形成多项制度规范。
三、需要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自治区高院党组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推进整改,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持续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执一体化建设。推行“一案一专班”,采取线上线下查控方式,及时冻结划扣被执行人财产,确保履行到位。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探索以被执行人提供环境公益劳动等替代性方式代偿。
(二)持续推进化解行政争议。定期召开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暨府院府检联席会,持续推进“四项机制”,共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难点堵点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广共享法庭、助企服务工作机制。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公正审理涉企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健全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合力推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四)持续优化干部结构配比。修订《宁夏法院法官员额配置及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减少高院机关现有员额法官人数,选调符合法官助理资格条件的人员到高院工作,畅通行政人员与法官助理的交流通道,增加审判辅助人员占比,优化各类人员结构配比。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抓实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持续从严管党治院。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司法作风整治成效,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紧盯审判执行廉政风险,持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盯住不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注重标本兼治,将巡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系统集成为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链条。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相结合,与纵深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相结合,推动全区法院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7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51-6377098(工作日:8:3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电子邮箱:nxfydcs70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