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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法院立案庭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2019-06-25
2019-06-25 18:41:00

  本网讯(吴云霞 李郁垚)6月10日,惠农区法院立案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近年来,惠农区法院立案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诉讼服务,建立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十项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树立服务理念,实行急事急办。推出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对伤病患者、老年人等主动登门立案,切实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立案庭设立涉民生案件及老年人和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对三类案件主动提供法律帮助,快速立案。勇于创新,探索便民利民新思路,率先推行了《诚信诉讼承诺书》,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探索便民服务新途径,微信指导外地当事人立案;利用该院微信平台精心编制了登记立案须知、各类文书样式、常见类型案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诉讼费计算标准、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等立案材料,将其上传到微信平台,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微导诉服务。在全市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被自治区妇联授予“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14年被惠农区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被石嘴山市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6年被石嘴山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立案党支部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6年被石嘴山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7年1月被石嘴山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17年2月被自治区共青团、宁夏高院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17年7月,因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2018年被石嘴山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石嘴山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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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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