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晓鹏 李念)“现在开庭!”5月22日,随着一声清脆法槌声,盐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青铜峡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庭审现场,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和7名被告坐于法庭上,而同案另一被告人翟某却出现在法庭大屏幕显示器上,这是盐池法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审理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翟某多次购买含咖啡因成分毒品“稷山片片”,并通过“零售”和快递方式向他人出售,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某还授意被告人丁某在其家中制造毒品“稷山片片”,并由被告人王宝某、任某、王栓某、杨某进行贩卖。
此案所涉及的1名被告人翟某因患有严重心脏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被取保候审,并在山西省稷山县住院接受治疗。7名被告人羁押于青铜峡市看守所,在押被告人王某不仅年事已高,并且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既盲又聋,右臂截肢,不利于长途押解。面对特殊的案情,盐池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详细庭审预案,决定兵分两路,由3名司法警察与公诉人、指派律师远赴700公里以外山西省稷山县,协调当地医生全程看护,借用当地法院审判庭进行“远程视频”审理,其余合议庭成员则前往青铜峡市法院借用审判庭对在押7名被告人开庭审理,庭审前对被告人王某助听器进行检修,安配新电池,最大限度的保障王某能够正常听到外界声音。
庭审中,在询问被告人王某和翟某过程中,审判人员有意放缓庭审节奏,压慢语速,确保被告人能听到、听懂。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王某、翟某表示认罪悔罪,并一再感谢审判人员。原本正常只需4个小时的庭审一直延长到8个小时,下午7点,在三地法院协力配合下,庭审顺利结束。
近年来,盐池县法院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严惩罪犯的同时,也充分尊重和保障在诉讼中处于弱势的残疾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被告人,通过采取指定辩护律师、邀请手语老师、医护人员陪同、远程视频开庭等各项人性化措施,确保弱势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和其他诉讼权利,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