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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齐发力 原告被告齐称赞
2019-03-14
2019-03-14 18:13:00

  本网讯(陈秀霞)近日,吴忠中院民三庭成功调处一起雇佣员工死亡赔偿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法官和律师共同倾心调解、耐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和感谢。

  白某某受雇于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小区保安工作,该公司采用连续一周早班交替、连续一周晚班的工作制度。一天晚上19时,白某某接班,到次日凌晨3时左右,感觉气堵、难受,告知同事回家吃药,在家人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死者的家属认为白某某系某物业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病后死亡,物业公司应当予以赔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应给予受害人一定补偿,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补偿费15680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白某某的死亡与物业公司无任何因果关系,其死亡并非是为物业公司的利益,其不应承担补偿责任,请求撤销原判。

  二审双方委托律师围绕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补偿责任和一审计算的补偿费用是否过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合议庭当庭给双方当事人理清事实,释明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双方的律师也耐心细致地给自己和对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在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对补偿数额形成一致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白某某家属补偿费130000元, 2019年7月1日前分两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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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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