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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法院公开审理18人涉恶案件
2018-11-09
2018-11-09 08:52:00

本网讯(刘蕾)打击黑恶势力,坚决不手软。11月6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诈骗刑事案件。来自银川市中院、金凤区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分局、检察院等50多名机关干部、干警旁听了案件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案被告人尚某某组织、指挥以被告人陈某、徐某某、于某(身份不详)为首,以被告人张某某、马某、姬某等18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固定盘踞在银川市新火车站广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35000元,严重影响了新火车站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件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凤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并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网络庭审直播、横幅宣传、电子屏轮播、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举措,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力声势,向社会各界宣示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力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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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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