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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三步”走出民间借贷案审理“新路子”
2018-09-17
2018-09-17 17:47:00

  本网讯(李丹丹)为全力营造诚实守信借贷的法治环境,红寺堡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指引、教育功能,进一步探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方式方法,走出一条类案审理新路子。

  第一步:着力提升案件质效。对民间借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大力推行简易速裁机制,节约诉讼成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三清”,即事实清、证据清、调查;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把握当事人情绪,灵活运用“细心、爱心、耐心”的工作方法,尽可能实现调解结案。截至8月30日,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55件,已结548件,调解208件,撤诉96件,调撤率55.47%。

  第二步:积极参与协调沟通。杜绝机械办案的思想,灵活处理此类纠纷。对涉及刑事的案件,积极配合刑事审判庭坚决查处,对涉及不良贷款的案件,清底彻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红寺堡的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司法保障。

  第三步: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强化民间借贷主体的诚信意识,今年以来,红寺堡法院开展宣传民间借贷纠纷专题普法宣传2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邀请群众、人大代表及武警官兵参与旁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200余人次,开展巡回审判3次,为群众增强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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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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