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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法院法庭变“课堂”
2018-05-25
2018-05-25 18:22:00

  本网讯(赵宁)5月23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郭某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中宁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此刻,坐在旁听席上的“观众”与平常有点不同,他们是来自中宁县第二中学的92名中学生。

  今年2月份,郭某某在中宁县某网吧门口看到被害人田某的摩托车没有上锁,便心生非法占有之意。上网结束后,其将该摩托车盗走并骑至银川销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查明,被告人郭某某此前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系累犯。庭审结束后,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庭审过程中,学生们有序地坐在旁听席上认真地观摩庭审,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审理过程,从鲜活的案例中接受了法治教育,增长了法律知识,同时也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学生们很兴奋,称这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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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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