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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12·15”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69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2018-04-18
2018-04-18 14:06:00

  本网讯(王伯平) 4月16日,公安部挂牌督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备受社会关注的宁夏“12·15”特大电信诈骗案,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庭审后作出一审判决,69名被告人均以诈骗罪被定罪处罚,其中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涉案人数之多、地域之广、押解难度之大、安保任务之重、团伙内部组织之严密、诈骗金额之多,诈骗手法之新颖,在宁夏地区尚属首例。” 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多,致使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为确保庭审高效、公正、有序进行,该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成立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和专案合议庭。从2017年11月5日受理案件,到2018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再到4月16日公开宣判,合议庭成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阅卷,对129本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阅读,形成阅卷笔录5本逾3万多字。

  “判决书207页,字数超过11万字。”法官介绍,每天庭审8个多小时,书记员白天做记录,晚上校对,经常熬夜到凌晨两三点。为提升庭审效率,法官白天庭审,晚上总结庭审情况并确定第二天庭审重点,使得原本计划五天的庭审提前两天结束。

  “被告人打着家庭贫困、人身变故等可怜牌,取得被害人同情,以此实施诈骗。诈骗手段防不胜防。”法官在审理完该案后,深有感触。被告人在实施诈骗活动时,为了提高诈骗成功率,以防引起被害人怀疑,往往很多女性被告人在一起,分工负责、步步设局、连环诈骗。通过微信、QQ、“有缘网”、“百合网”等婚恋交友网站搜集获取全国范围内不特定的人员信息,冒充未婚、单身女性,通过微信、QQ将被害人加为好友,以与被害人找对象、谈恋爱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他人加入诈骗组织,对不能通过诱骗加入组织的,则以索要见面路费、疾病救治费、财物赔偿费等方式骗取钱财。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15日案发期间,该犯罪集团通过诈骗非法所得920万余元,涉及被害人137人,遍及全国31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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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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