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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法院下好“四步棋”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2024-04-12
2024-04-12 17:34:00

  本网讯(王瑞)去年以来,彭阳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助力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

  下好源头预防“先手棋”

  深度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1+1+3”工作机制,强化2个“塞上枫桥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村社干部、网格员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建立三张清单,开展矛盾纠纷群防群治,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改变“坐堂问案”思维,推出午间、夜间、田间“三间”法庭,便民开庭118次、车载法庭巡回审判31次,多元化、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深受群众好评。

  下好外部借力“关键棋”

  将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事实相对清楚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纠纷委派至诉前调解委员会,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未能调解成功的及时立案,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配齐配强调解力量,聘请退休法官作为驻院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化解。诉前调解案件2618件,调解成功1377件,调解率52.60%。

  与司法局、妇联、交警队等部门协调对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特邀85家基层治理单位、10个调解组织、43名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委派,形成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联合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451余件。

  下好内部增效“制胜棋”

  在案件审理阶段,通过司法确认、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及速裁机制分流案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审结小额诉讼程序案件722件、简易程序案件2517件,平均结案时间23.3天,同比缩短5.5天。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诉中调解案件777件,调解成功534件。

  下好息诉止争“保障棋”

  做好诉源治理的“后半篇文章”,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强化判后答疑、案件回访力度,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灵活答疑方法,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全面减少衍生案件。

  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建立调解、判决案件督促当事人履行工作机制,将“被动办案”变为“主动出击”,明确告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及时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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