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聚共识齐发力 抓落实同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检两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2024-04-09
2024-04-09 18:53:00

  4月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两高工作交流会商会议精神,推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携手开启宁夏法检“两院”协同履职新篇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深化法检良性互动、共同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努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使命任务,也是“两院”必须做好的时代答卷。要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现代化司法理念,确保党的领导在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完善交流会商机制,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谋共识,围绕开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新局面上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在司法为民上求实效,始终以“如我在诉”的自觉,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合作共赢上下功夫,聚焦两院面临的体制性、机制性共同问题,一道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有效推动问题解决。要狠抓会商成果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办,共同探索统一法律适用有效路径、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人才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切实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要自觉依法接受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完善检察建议、检察监督意见办理工作制度,把外部监督转化为提升司法审判执行的内在动力,以能动履职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肩负着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携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的务实举措。“两院”开展工作交流会商,在司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道,对于共同促进法检工作良性互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构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高效配合、有效监督的法检关系,更好凝聚法治智慧,在解决司法实践难题、提升司法质效上共铸共同体、共画同心圆。要始终保持思想同心,以“国之大者”的全局意识和战略眼光,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在法治轨道上共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进一步完善交流会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等制度,以常态化沟通协作,共同研究推动解决履职办案中的具体问题,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要着力推动会商事项落地见效,完善落实反馈机制,强化跟踪督办,把会商成果及时转化为司法办案的实绩实效。要积极推动全区三级法院、检察院,各业务条线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形成共识、汇聚合力。

  会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就当前制约法检工作高质效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共同形成全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刑事案件协作配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协调配合工作共4项会商议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