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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法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工作纪实
以法之名 守护黄河
2024-04-08
2024-04-08 19:23:00

  本网讯(周亮亮  李 飞)日月开新元,长河又一春。在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泾源县人民法院在黄河二级支流泾河发源地的泾河源镇街道共同开展“贯彻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群众参与热情高涨。

  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固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树牢黄河生态保护“一盘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黄河生态保护“一盘棋”理念,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加强“五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为“两个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固原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副中心城市固原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黄河保护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司法审判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与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6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构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的联动机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整体保护。

  织密黄河生态保护“责任网”。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管理,推进环资审判工作专门化,设立四个环境资源巡回审理点,选调精干力量,优化审判资源,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共判处刑罚46人,判处罚金35.8余万元,生态修复金89.04余万元,野生动物经济损失费69.75万元,准予行政部门执行罚款3.91万元,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固原中院审理的马某某、陈某某非法捕捉花背蟾蜍案,判令被告人以55天巡河劳动代偿环境损害赔偿金。“王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优秀案例二等奖,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和警示教育功能。

  上好黄河生态保护“公开课”。坚持法治宣传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凝聚生态司法保护共识取得了良好成效。马某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敲响了生态公益诉讼巡回审判“第一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律师代表、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8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现场成为鲜活生动的普法课堂。成立泾源县塔湾村“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点”,定期沿黄河村(镇)开展法治宣传,有效提升黄河流域周边群众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引导、凝聚共识的功能得到了有力发挥。

  九曲黄河奔腾向前,扬帆起航正在当时。固原法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流域协同共治,精准施策为黄河“治病”,以良法善治护佑黄河安澜,为黄河绘就河畅水清、案绿景美的新画卷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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