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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开展“贯彻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
2024-04-03
2024-04-03 21:09:00

  本网讯(张崇辉)4月1日,值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宁夏各级法院开展了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以司法引领黄河生态保护,推动宁夏高质量发展,不断奏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黄河大合唱”。

  近年来,特别是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夏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自觉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准确把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当天下午,在吴忠市利通区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巡回审判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诉被告银川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这也是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该院审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案,案件围绕银川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在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违规开发建设会所、酒店等旅游设施是否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审理。涉环境资源领域企业代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生态环境局等人员旁听了庭审。通过庭审现场以案说法,有力发挥巡回审判的“前端末梢”作用,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为切入点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影响力和生态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对黄河湿地乃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活动当天,宁夏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吴忠黄河(古城湾砌护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教育和宣传基地,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泾源县人民法院在泾源县泾河源镇街道,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在中卫市沙坡头区红太阳广场,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解惑答疑、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趣味问答等,积极宣传黄河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法律结构等内容和实施后对宁夏发展所产生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尊法守法护法、积极参与守护黄河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法治意识,携手共治共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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