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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宁夏法院2个集体1名个人被自治区表彰
2023-12-01
2023-12-01 18:04:00

  本网讯(李东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对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朱丽梅被授予“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先进事迹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迎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调研,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在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对下指导等方面亮出司法担当,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有法的力度,更有情的温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指导全区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各类案件。强化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以专业化审判精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家庭关系变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深度参与综合治理,全面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落实自治区未保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坚持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着力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积极参与校园治理,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针对未成年人审判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百余场次,在近3万名青少年儿童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各地法院涌现出“萱草花‘未你’绽放”系列活动,“为‘未’说法”栏目,“心向少年、爱驻家园”志愿服务队,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特色品牌,着力增强了未成年人宣传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切实构建起“院校家”联动“护苗”机制,实现了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先进事迹

  西夏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围绕专业审判、权益保护、法治教育三个维度,依法审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温情港湾。着力打造审判体系专业化。选任熟悉家事纠纷特点且具备丰富家事审判工作经验的干警,组建成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专项审理辖区内婚姻家庭案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合力,共发出人身保护令30份,有效遏制施暴人的侵害行为及可能出现的人身损害风险。不断推进审判团队职业化。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促使被告人认识错误、积极改正,早日融入社会。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从严处罚。稳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对家事案件中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予以批评教育、劝解,促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聚焦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首创“两封信”制度(以孩子的口吻书写《致父母的一封信》和以法官的角度发出《法官寄语》),将缓和家庭矛盾、修复家庭感情、保障孩子的利益贯彻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两封信”制度实行以来,共计发出1115封,150余对夫妻重归于好。能动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深入开展“护苗”“净网”“秋风”及“绿书签”等专项行动,打造原创IP形象“夏小阳”,同步创新“夏小阳护‘苗’小课堂”未成年人普法专栏,形成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在西夏区第十七小学打造全区法院首家“法护蓓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2023年共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89场次、“妇女节”“儿童节”专题普法活动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0余人次。

  朱丽梅同志先进事迹

  朱丽梅同志自2008年进入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后,积极投身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改革工作,长期参与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改革各项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自治区团委等单位交办专办的各项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改革。按照高级法院党组部署,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落实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专业化审判方式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高度重视家庭对未成年人重要意义,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在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案件中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参与构建未成年人维权立体网络。推动各级法院积极与民政、司法、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共青团、街道等沟通协作,联合自治区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打造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立体化工作格局。监督指导涉未成年各项特色制度落地落实。坚持依法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探索引入“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疏导评估矫正、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制度、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构筑健康成长法律屏障。组织做好“浸润式”普法。监督指导各级法院落实“法治副校长”责任,实施“法校携手,共建平安校园”工程,利用春秋开学季、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编发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册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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