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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导组督导宁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调:增强“两个意识”树立“四种精神”
2019-06-16
2019-06-16 08:23:00

  6月14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第二小组组长闵天石一行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在认真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的工作汇报后,闵天石要求宁夏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两个意识”,树立“四种精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沙闻麟汇报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政治检验和生动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严惩快判,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汇报工作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第二小组组长闵天石讲话

  2018年至2019年6月10日,宁夏法院受理和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80%,案件平均审限64天,所有涉黑涉恶案件100%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其中,依法处置涉案财产1800余万元,判处罚金、没收财产2260.8万元。宁夏高级法院牵头制定出台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指引、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等多项制度,严格规范案件认定标准,完成对2016年以来宁夏法院审理的70余万件各类案件的排查深挖工作,共排查线索1021条,其中排查出“套路贷”“校园贷”等线索93条,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宁夏各级法院还针对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并跟进建议落实,收到相关部门回函48份。发挥专项斗争合力开展“一案三查”,配合纪委监委“打伞破网”,移交“保护伞”、“关系网”线索66条。参与组织部门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工作,排查出138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净化基层组织队伍。

  闵天石对宁夏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宁夏法院对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到位、政治站位高、态度积极,行动措施有力、办案效果突出,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符合实际,下一步工作思路明确、针对性强。

  闵天石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创新进取意识,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斗争,要充分理解法律本意精神,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开拓创新进取,在法律框架内理解中央的政治意图。要树立斗争精神、专业精神、钻研精神和钉子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场战役来打,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要有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审判团队钻研审判业务,研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像钉钉子一样把案件办成任何时候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沙闻麟表示,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对宁夏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宁夏法院一定要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在依法严惩上再发力、在宣传发动和线索排查上再优化、在强化部门联动上再加强、在参与社会治理上再提升,努力把好审判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一关,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督导组一行查阅了宁夏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会议记录、案卷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询问和反馈。

  

查阅扫黑除恶工作台账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第二小组成员,宁夏高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扫黑除恶办公室全体成员和部分中级法院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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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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