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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中心组专题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2019-05-10
2019-05-10 18:37:00

  

  5月1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张廉同志专题辅导《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履职责任担当,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宁夏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推动宁夏法院“三地”建设,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参加专题学习。

  

  

  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张廉作专题辅导

  会议认为,《条例》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史上都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学深悟透、笃行做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主动性以及学习深度上走在前作表率,带领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条例》的时代背景和精神实质,全面精准掌握《条例》的丰富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条例》重大政治和现实意义的意识,不断提升在新时代领导法院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全区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宁夏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强化履职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在各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和监督下,在宪法法律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重大司法建议、重大案件主动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报告,切实将《条例》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依靠党委以及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防风险、护公正、迎大庆”工作主题和积极推动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等重点难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强化《条例》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干部培训、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学习宣讲,切实增强广大干警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对全区法院学习和实施《条例》的生动实践进行全方位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学军主持专题讲座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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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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