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中卫中院深化诉讼调解助力遏制案件增量受好评
2019-01-07
2019-01-07 09:06:00

  本网讯(马玉红)在12月26日举办的全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交流会上,中卫中院作为全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以《探索实践新时代中卫法院版“枫桥经验”,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献策出力》为题,介绍了中卫法院创新实施遏制案件增量工作理念以来,通过加强诉讼调解减少诉讼案件的相关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受到与会专家学者和司法工作者的广泛好评。

  面对近年来不断攀升的诉讼案件数量,中卫法院立足于优化社会治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思维,于2016年提出遏制案件增量工作理念,围绕努力“把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降下来,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升上去”目标,从“内挖潜能提质效,外联借力减纠纷”入手,制定多项措施加强诉讼调解,降低了案件增幅,增强了群众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激活了社会组织纠纷化解功能,促进了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打造了中卫法院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该院主要做法有:一是秉承“枫桥经验”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的理念,有效利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落实诉讼辅导日常化、案件分流梯级化、调解主体多元化、诉非衔接制度化、司法确认常态化等措施,完善诉讼服务,打造调解资源共享“汇集点”,强化解纷资源汇集,扩大诉讼调解效果。二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通过完善庭前调解、坚持诉中调解、促成执行和解,聚焦审理全程,狠抓化解纠纷“一条线”,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传承“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共治理念,强化法治宣传,加强非诉解纷指导,注重服务大局,加强信息融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拓宽共治共享“辐射面”,促进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助力“规则之治”。

  2017年,中卫中院案件数量同比下降9.8%,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增幅同比下降6.9%;中宁县法院石空法庭近三年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4%、11%、4%;受经济步入下行周期、合同违约案件大幅上升、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增多等多重冲击,中卫中院今年的案件增幅有所抬升,但在全区五市中院中相对较低,案件增幅的“慢刹车”为全市法院起到了“减压阀”作用,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7%,其中中卫中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6.9%。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