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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家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2018-12-20
2018-12-20 16:56:00

  本网讯(黄涛 刘文婷)近日,我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隆德县人民法院,经过全国审判管理业务评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自全面实施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固原市中级法院将审判管理放在改革宏观布局中谋划,坚持制度建设和创新,相继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工作规则》《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的工作意见》等30余项审判管理及审判权运行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管理模式,为提升审判质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五步工作法,以“周计划、月汇报、季分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方式进行常态化审判管理,并明确审委会、合议庭、主审法官等组织和个人管理职责,解决“管不管”“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推行上下级法院发改案件沟通机制,加强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沟通交流工作,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发改率由30%下降至目前22%。2016年起,固原市中级法院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中增加对辖区经济运行风险和社会矛盾发展态势进行及时分析,并坚持向固原市委政府报送,为领导规范执法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和消除矛盾隐患的决策提供参考,多次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将审判流程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制定、修改、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等27项规章制度,实行案件动态流程管理,强化节点管理、审限监控、程序监督,有力提高审判质效。探索出专职评查、交叉评查、重点评查、互动评查、第三方评查等多种评查方式,将案件评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严格落实错案、问题案、瑕疵案责任倒查制,追究办案法官的责任。同时,加快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功能设计,运行、优化数字法院业务应用、执行管理、审判质量管理、法院绩效管理等近20个软件系统和平台,借力信息技术加强审判管理、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逐年提升。

  2016年以来,固原市法院结案率均位列全区法院前列,固原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被考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8年9月份,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小组在调研固原法院工作时评价:固原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精准扎实、成效突出,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特征,在审判态势分析研判、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成绩不亚于经济、法治发达地区。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以“规范、保障、促进、服务”为宗旨,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着力提升分析研判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服务党组决策;在全区率先开展书记员分类管理,将书记员分为法官助理、速录员、书记员,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在全区率先实行审判法庭、速录员集中管理,提高法庭使用率和书记员的业务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30%法庭已安装语音识别系统,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缩短了庭审时间;在全区率先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将立案、排期、送达 、案件报结 、卷宗装订、扫描等辅助事务性工作交外包公司完成,通过引领、监督、指导、考核等方式,提高外包公司的工作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倒逼法官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进行案件清理评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逐步健全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流程公开、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多举措推进司法公开落到实处。今年第一季度,该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居全国法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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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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