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自治区高院党组专题听取研究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2018-12-14
2018-12-14 09:00:00

  本网讯(田禾)11月23日,自治区高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提出落实举措。沙闻麟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会上,高院研究室、干部处、审管办、监察室、行装处等部门负责人围绕各自职责分工,汇报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高院各党组成员和列席会议的院领导先后发言,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工作建议,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坚定改革信心,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价值引领,结合司法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对改革任务进行再梳理、再认识、再深化,细化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取得实效。

  沙闻麟院长指出,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重点领域改革有突破,形成了宁夏经验,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推动是巨大的,这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全区法院上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发扬光大。

  沙闻麟院长强调,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就是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一些任务完成的还不到位,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还有一定的差距,改革红利还没有充分释放,干警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还没有完全体现。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全区上下继续奋斗,一步一步去落实,一项一项去推进。

  沙闻麟院长要求,全区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政法委历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推进,真正让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不走样、不打折,更不能走回头路。一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从政治高度认识司法改革,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司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去提高认识、抓好落实。二是要围绕目标任务,查漏补缺,主动作为、积极努力,在推动改革上有新突破。全区法院要对标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法院和我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特别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即将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三是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价值为引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闯出宁夏法院司法改革创新之路。全区法院要深入思考、重新认识司法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价值和精神实质,不忘改革初心、坚定改革信心。高级法院要加强改革对下指导、示范引领,中、基层法院要发扬首创精神,力争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范例,贡献出更多有特色、有亮点的宁夏经验。四是要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上下同心,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务求实效。高院有关职能部门要重温改革精神、对标改革政策,提出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任务、每一个节点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并在明年的工作任务中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