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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吴忠法院在行动”系列报道十一
2018-11-14
2018-11-14 14:27:00

红寺堡区法院“老赖黑榜”贴进68个村
348件案件被执行人主动上门履行

  

 红寺堡法院执行局局长金鑫现场对邻里纠纷进行调解

  

   全国人大代表马慧娟见证执行


法官现场起草调解书


执行法官现场了解执行情况

  11月9日,“决胜执行难吴忠法院在行动”采访活动进入第五天。当日9时许,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村村委会,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整装待发,将对一起村民生产道路纠纷进行再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按照该院已生效的判决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该院邀请2名人大代表全程监督见证,其中一名是被誉为“拇指作家”的全国人大代表马慧娟。

  倾情调解通行权纠纷促和解

  “拆我的车棚,我和马某某两家肯定要出人命。”“吴某某侵占生产路,还威胁我,今天法院必须给我执行一条路,让我方便种地。”在现场,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争执不休。

  原来,马某某与吴某某系同村村民,2004年吴某某从第三人处转让土地3亩,后其在该处修建住房。吴某某的住房旁有一条通往马某某耕地的生产路,10年来马某某种地时从相邻土地穿行,没有从该条生产路通行。2016年,两家因琐事产生矛盾,马某某坚持要从生产路走,吴某某认为生产路是其购买的土地,拒不让马某某通行。2016年9月,两家因这条争议道路大打出手。后经村委会调解,吴某某向马某某赔偿医药费4万元。2017年7月,马某某因通行受阻,将吴某某诉至红寺堡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吴某某停止对生产道路的侵害,保证马某某的通行自由。今年9月,马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了解,发现两家矛盾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争议道路的问题,而是生活琐事导致矛盾不断升级。2017年9月,吴某某在生产路上修建了一间车棚,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现在,法院如果强制执行,必将拆除吴某某家的车棚,进而引发新的矛盾。

  执行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你们都是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应该互亲互爱。现在为了一点小事起争执,不但得不偿失,争执不休贻害无穷。”红寺堡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金鑫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陈述利害关系,讲理释法,使双方的情绪渐渐缓和了下来。

  据了解,为化解该起执行案件,办案法官先后召集双方调解了十余次。

  在当日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借助邻家地头能够铺一条生产路,通往申请人耕地,遂与村委会协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做工作,被执行人吴某某与邻家表示同意该方案。申请人马某某撤回申请,吴某某协助于2019年3月1日前将道路修通,否则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拆除吴某某家的车棚,修通生产路。

  “案结,但事不了人不和,等于没有执行。案件单纯强制执行,虽然可以结案,但是矛盾没有从源头解决。”办案法官张唯栋说。

  见证执行全过程的全国人大代表马慧娟表示,以前,总觉得法官高高在上,铁面无私。此次亲眼见证并了解执行人员一次次深入田间地头化解村民琐事纠纷,深深感到执行工作确实很难。

  “老赖黑榜”让失信人无立锥之地

  在返回途中,执行人员还准备了《诚乃立身之本信为道德之基》“老赖黑榜”,前往村委会广场张贴。记者看到,在这张黑榜上,不仅印有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还有照片、住址、涉案金额、举报电话等信息。如果张贴在村居,对失信被执行人必将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执行法官张唯栋介绍,为有效震慑和打击老赖,从2017年6月开始,红寺堡区法院在辖区68个村居张贴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黑榜”,对所有“老赖”进行曝光,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目前,红寺堡区法院通过黑榜“晾晒”老赖共846人,微信公布1847人,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处理案件348件,执结案件278件,和解终结案件68件,结案标的380万元。(记者 张怀民 何巧云 刘炳宇 段涛 文/图)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2018年11月12日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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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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