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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吴忠法院在行动”系列报道六
2018-11-13
2018-11-13 08:51:00

  以担当精神让申请执行人满意

  ——访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生明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罗生明

  “执行工作要下力气、下决心、敢担当,坚决用打击拒执犯罪促执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法律惩戒和机制威慑!”11月7日,就人民法院如何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树立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生明掷地有声。

  罗生明说,要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首先要构建起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完成。青铜峡市两办联合下发文件,建立49个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目前,全市已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青铜峡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执行工作进行整体安排、统筹部署,在人、财、物上优先保障,确保执行高效规范运行、

  整合人力资源,优化执行人员配置,将执行局员额法官由4人提升到6人,工作人员由26人增加到32人。最大限度给予执行物力、财力支持,投入50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配备完善执行信息化所需的一切设备和技术,保障用车由4辆增加到5辆。

  人民法院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罗生明表示,青铜峡市是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众多,引发大量执行案件。法院在执行中坚持破立相结合的原则,能挽救的企业坚决不让倒闭,处于破产边缘不能自救的企业,坚决执行到底。近两年,一企业因欠债过多,仅在青铜峡市法院就涉及执行案件70余起,已资不抵债,法院果断引入执转破程序,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还有多家企业虽然涉案很多,但经充分论证,还能起死回生,法院实行“放水养鱼”,力促申请执行人与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由法院看管账面资金,或由企业自主履行,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又维护了企业发展。

  打击拒执犯罪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利器之一,是维护司法公信的强大保障。青铜峡市法院为执行人员撑腰打气,对有犯罪线索的坚决收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努力做到追究一批。2016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15件,公安机关立案9件,判决8件,还有1件正在审理中,有力打击了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追究拒执犯罪人数位居全区法院前列。(本报记者 张怀民 何巧云 刘炳宇 段涛 文/图)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2018年11月8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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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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