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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意见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
2018-09-26
2018-09-26 18:03:00

  十五部门合力共促家庭和谐稳定

  宁夏出台意见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

  本网讯( 赵霞)9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该《意见》根据宁夏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和经验做法,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和与相关单位基础上,确定联席会议由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自治区老龄办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牵头单位。同时,根据各联席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各自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法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意见》明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法委。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自治区政法委决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意见》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及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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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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