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一甲子沧海桑田 新时代砥砺前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六十年发展回眸
2018-09-21
2018-09-21 20:45:00

  本报记者 周崇华

  宁夏,祖国西北腹地,民族自治区域。

  伴随着共和国豪迈的步伐,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秉持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信,宁夏法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一道,走过了60年风雨历程。

  “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一个甲子的岁月,一个甲子的变迁。我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同龄,同宁夏法院共荣。在宁夏法院工作的38年,我见证了宁夏法院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沧桑巨变。”

  回顾起宁夏法院的发展历程,今年8月退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桓感慨万千。

  1958年10月,伴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诞生,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成立。建院伊始,不足30人的宁夏高院仅有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室3个部门,与银川地区的中级法院合署办公。至于其他中、基层法院,更是白手起家,只有几间土坯房和几个人。十年“文化大革命”,刚刚成立几年的宁夏法院,陷于瘫痪状态。1972年9月,宁夏高院得以恢复重建,下设的办公室分成了司法行政组,秘书组,刑事、民事审判庭几个部门。

  进入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宁夏法院才开始真正走上正轨,履行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职责。

  和宁夏高院法官马桓有过在同心县法院和高院的工作经历不同,西吉县法院副院长王俊国的38年,从来未离开过西吉县法院。

  1980年对于王俊国来说,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年份。这年6月,高中毕业刚满18岁的王俊国,怀揣着青春梦想,踏进了西吉县法院的大门,开始了长达38年的司法职业生涯。

  38年见证着西吉县法院的历史变迁,王俊国如数家珍——

  办公用房从不足300平方米砖木平房,到11976平方米钢混办公楼,西吉县法院已成为宁夏“西海固”地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交通工具从只有1辆“北京212”吉普车、3辆摩托车,到现在拥有各类办案车辆22辆,西吉县法院的4个人民法庭用上了“长城牌”SUV和“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

  办公设备从1部手摇电话机、一架135照相机、1台油印打印机,到现在全部使用数字化法庭,西吉县法院实现了审判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上直播。视频会议系统让西吉县法院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全国和其他宁夏法院的视频会议。执行指挥中心连通全国,执法记录仪普遍使用,彩色喷墨打印机、多功能传真机、电子卷宗扫描仪、摄影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西吉县法院办公、办案进入了全新的信息化时代。

  机构编制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5人,到现在的120多人(含聘用人员),法院办案总量从全院不足200件到现在的年案件受理量接近5000件……

  而西吉县法院的历史变革,只是宁夏法院发生历史性变化的一个缩影。

  如今的宁夏法院,从建院时期的银川、固原两个中院和19个基层法院发展壮大,到现在已有1个高级法院、5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64个人民法庭和1个铁路运输法院,法院干警达3800余人(含事业编、聘用人员)。

  如今的宁夏法院,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法院各类经费40.15亿元,年均增幅8.8%。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从2013年的1.95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2.135亿元,累计达10.09亿元。

  如今的宁夏法院,“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4.74亿元,共有17个法院、5个人民法庭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标准》完成了新建任务。

  如今的宁夏法院,先后两次筹集4000多万元为中、基层法院配置执法执勤车辆221台,尤其是为人民法庭配置的64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和执法执勤车,集法治宣传、巡回审判、震慑犯罪三大功能于一体,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如今的宁夏法院,先后三次投入5600万元安装高清数字化法庭360套,实现高清数字化全覆盖,建设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办公办案协作系统、减刑假释系统、车载北斗卫星管理系统,确保了执法装备的标准化、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一个甲子的变化,值得铭记。

  “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法院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办案量从1980年的5000多件,到2017年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就是最好的写照。”

  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走进宁夏高院,与宁夏法院相知相伴,和宁夏法院休戚与共的宁夏高院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路华,豪情满怀、斗志昂扬。

  进入新时代,宁夏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遵循,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宁夏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新时代,宁夏法院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本任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2400件。其中,依法审结了马永平“1·05”放火案、杨海等65人宁夏最大“涉黑”案、程文涛等10人制造矿难故意杀人案、麻永东灭门惨案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重大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

  新时代,宁夏法院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出台为经济结构性改革、生态立区战略、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多万件,审结了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等重大典型案件。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和宁夏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依法审理的小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50件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事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4.1%,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5.8亿元,节约诉讼成本3000余万元,缓减免收诉讼费4069.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85万元。

  新时代,宁夏法院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同步推进,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682件,案件协调处理率保持在20%以上。连续10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率达到80%以上,有效改善了“告官不见官”现象。

  新时代,宁夏法院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受理执行案件200453件,执结181773件,执行到位金额217.7亿元。3年发布近10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效敦促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部署开展“百日攻坚战”“飓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形成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司法拘留1383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20人。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是重刑轻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利益格局调整,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向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属性理性回归,担负起依法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王俊国深有感触地说。

  新时代,宁夏法院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员额法官达到1080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5.4%。法官人均结案175件,较2012年增长近3倍,最高达到385件,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督查组评价认为:“宁夏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切实可行,基本实现了改革目标,完成了改革任务,改革取得明显实效。”

  新时代,宁夏法院围绕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先后有50个集体、5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等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其中,吴忠市红寺堡区法院、西吉县法院、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盐池县法院、同心县法院、银川市金凤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吴忠市红寺堡区法院、吴忠市中级法院、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吴忠市红寺堡区法院、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中卫市中级法院、西吉县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马自应、陈美荣、窦德亮、孟宪来(已故)、关俊杰等17名法官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全国模范法官”、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美荣光荣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

  一个甲子的荣光,值得颂扬。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马杰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