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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检察长首次列席中院审委会
2018-09-20
2018-09-20 21:19:00

  本网讯(刘建宁)9月19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金柱主持召开第十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重点讨论两起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国武列席会议。这是吴忠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会上,马国武在听取承办人对案件的汇报及审委会委员的意见后,对涉案证据的把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效果发表意见,并结合案情围绕当前吴忠市禁毒斗争形势强调了涉毒案件应掌握的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黄金柱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有效打击犯罪,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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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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