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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深入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
2018-09-04
2018-09-04 18:19:00

  本网讯(张钰)“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如果您发现下列违法行为,请迅速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及邮箱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扫黑除恶举报途径,推动全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公告,号召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公告公开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同时列举了十一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告知广大群众可随时通过电话、邮件、信件向人民法院举报,各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核,及时移送相关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推动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为确保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机制有效运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各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邮箱、信件邮寄地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做到如实准确记录,确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时间接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用语;每天查看举报邮箱、信件信息,并及时回复举报人收件情况;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邮件、信件反映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内容、举报时间、举报人等信息如实、准确登记和记录备查;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举报线索依法进行审核后,及时将线索信息移送有关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人民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如出现因违反保密纪律,致使线索来源、内容等有关信息泄密,举报人受到黑恶势力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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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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