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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中院环资案件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获奖
2018-06-13
2018-06-13 15:55:00

  本网讯(李玉叶)近日,银川中院选送的两篇优秀裁判文书在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二届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为充分展示银川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良好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银川中院审管办按照要求精心组织两级法院遴选裁判文书,积极参加评选活动。经过自治区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严格评审,银川中院刑一庭法官李刚主审并撰写的(2016)宁01刑终235号刑事裁定书和民三庭法官张建国主审并撰写的(2016)宁01民终758号民事判决书脱颖而出,分别斩获刑事类和民事类优秀文书奖。在全国法院获奖的106篇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中,银川中院是宁夏法院唯一入围并获奖的单位。 (陈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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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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