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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干警热议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
2018-03-12
2018-03-12 18:13:00

  

  本网讯(王锐)3月12日,周一上午九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各部门按照工作习惯,都在进行周一的学习例会。3月11日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刚刚高票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自然成为了大家学习和热议的素材。

  连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大党员干警收听、收看或组织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及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新闻报道。大家一致认为,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乔生彪:这次宪法修改最突出的亮点,我个人理解就是明确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了宪法的指导思想,这个理论是我们党许多年以来改革开放、实践探索的结果,是我们全党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个航向标、指示灯,我们坚决拥护这次宪法的修改,并且在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孔庆顺:这次修改宪法,把十九大一些重大理论成果写入了宪法,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自信和决心,做为一名行政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精神,牢固树立和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充分发挥宁夏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自治区高级法院干警热议并纷纷表示,本次宪法修改,是民心所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贯彻依法治国,首先要贯彻依宪治国,在依法行政中,首先要做到依宪行政。要努力做人人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的榜样和标兵,让修正后的宪法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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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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