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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刊2017年9月28日
2018-02-02
2018-02-02 16:14:00

  原稿地址:“五联动大调解”厚植“柔远经验”

  “要坚持弘扬优良传统与加强工作创新相结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服务群众。”2017年6月27日,聆听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受到孟建柱书记亲切接见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人民法庭庭长刘琦倍受鼓舞。这是因为,作为从司法、法院、民间调解组织中推选出的七个全国先进集体之一,而且是全国唯一入选的基层人民法庭,并在大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唱响了宁夏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推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柔远经验”。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怎么办

  沙坡头区柔远镇地处城乡结合部,随着沙坡头区城市东扩、征地拆迁、园区建设和各类经济建设项目落地实施,逐渐成为中卫市城市功能区的重要承载地和拓展区。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使当地的人群结构更加复杂多变,矛盾纠纷也变得易发多发,其中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涌入柔远人民法庭,年受理案件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乡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形势也变得异常严峻。

  “2013年、2014年的时候,镇上的矛盾纠纷比较多,还有许多群体性的信访案件,几乎每天都被这些事缠得不能分身。”柔远镇的王雪杉镇长回忆往事时表现出了忧虑之情。

  2014年6月26日,当地学校放假让学生们准备参加第二天开始的初中升高中的中考。有10名学生相约到黄河岸边进行野炊,其中有一名女同学在河中玩耍时不慎被河水冲走。情急之下,两名男同学下河救援。谁知女同学得救了,但不幸的是两名男同学却遇难了。之后,因为赔偿问题两名男同学的家长与女同学的家长引发了矛盾纠纷。

  2014年7月26日,辖区的冯庄村李某某家修建门楼,因门楼倒塌砸死一名干活的乡邻,双方因赔偿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2014年8月26日,秋季植树开始,在完成镇上分配的挖树坑的绿化任务时,一村民骑自行车不慎掉到了树坑里,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了植树单位与受害人家属间的赔偿纠纷。

  ……

  2014年10月26日,农田冬季灌溉开始。柔远镇某村一处渠坝因年久失修出现渗漏,由于没有及时发现致使大量渗水流入附近一处低洼涵洞处。当天早晨5点多,一村民开面包车送女儿上学,因不知积水深浅行驶到涵洞深处时车辆被淹熄火。由于积水过深母女二人不会游泳,加之早晨行人稀少无人施救,导致母女二人淹死的惨剧发生,引发了渠坝管理人、涵洞管理人与受害人家属间的矛盾纠纷。

  接连几个月发生这样的矛盾纠纷,每月的26日让柔远镇的王镇长都会心存紧张,也更增强了他化解辖区矛盾纠纷的紧迫感。

  与此同时,柔远镇人民法庭的庭长刘琦也因辖区内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庭,导致案多人少的问题而与王镇长一样忧虑如何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柔远法庭位于沙坡头区东北部,辖区面积731平方公里,服务柔远、东园、镇罗三个乡镇及美利工业园区、镇罗工业园区两个工业园区,回汉人口12.4万人,流动人口10万人。而法庭仅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入额法官1名、审判辅助人员1名、聘用人员3名。随着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柔远人民法庭的案件数量也大幅增加,案件受理数从2010年的不足110件迅速上升到2016年的近400件。

  “柔远、东园、镇罗三镇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美利工业园区和镇罗工业园区也已成为沙坡头区最大的两个工业园区,加上柔远法庭管辖着大量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案件类型复杂,处理难度大。”柔远人民法庭庭长刘琦对辖区内的大量矛盾纠纷也是忧心忡忡。

  怎样有效化解基层存在的大量矛盾纠纷成为镇长王雪杉和法庭庭长刘琦共同思考的问题。

  推动建立“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

  “全国法院在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一些地方的经验和成果也是不错的,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一下。”刘琦向柔远镇长王雪杉建议。

  “我觉得这个办法可以试试,镇上全力支持和配合。化解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只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是难以奏效的,还会造成互相推托和重复工作而浪费社会资源。”王雪杉镇长听了刘琦建议后两人一拍即合。

  2014年的11月26日,让人紧张焦虑的26日一大早镇长王雪杉召集镇综治办人员、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镇妇联等部门的人员开会,确定每月的26号为镇上的“综治联会日”。综治联会日,镇上的各单位要派员参加,会上通报本月镇上的治安情报,排查、分析矛盾纠纷多发原因,各部门提出矛盾纠纷化解预案,明确具体的联合解决措施。

  “综治联会每月26日定期召开后,镇上的矛盾纠纷有人管了,也比以前开始减少。以此为基础人民法庭也为我们提供了多元调解的思路,我和刘庭长一起开始琢磨如何建立一个更完善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王雪杉镇长回忆说。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在人民法庭的大力推动下,柔远镇政府紧紧抓住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根本,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组织联建、机制联创、纠纷联调、工作联动、信息联享”的“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思路。即:

  组织联建:一是联建科学有力的决策班子。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政法单位、维稳责任单位和驻柔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联建高效务实的调解机构。抽调各政法维稳单位业务骨干16人,设立了柔远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舆情研判指挥中心两个工作平台,下设联合调解室,律师工作室,驻法庭调解室,警司调解室和考核办公室五个具体职能调解机构。

  机制联创:一是创建协调各维稳单位运行的“三会一课”管理机制。党委政府一季度召开一次“大调解”机制工作会,一月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调委会主任例会、舆情研判会,定期安排部署工作。二是创建奖惩分明的量化考核机制。即每年党委书记与各分管领导、政法综治单位、辖区各单位、村调委会主任签订“大调解”目标责任书,对各项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办按工作进程跟进以月考核,按30%赋分计入年度考核,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惩和先进事项挂钩,兑现运用考核结果。三是创建了制度化的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镇党委每年把大调解投入资金以制度量化,镇村聘任的42名专职调解员工作补助统一纳入镇财政支付,调解案件全部纳入市“以案定补”渠道,年度定期表彰奖励先进调解单位、调解能手,重奖优秀调解案件。

  措施联用:一是制定出台《柔远镇“大调解”机制矛盾纠纷四级联调“十统一”工作流程暂行规定》、《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移送指派办法》等具体操作流程,强化纵横衔接,防止推诿扯皮,有效把办理人和办理的事对接。二是在全镇“两个中心”的统筹下,每年选取一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在重大节日关键时期,由司法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律师办公室领衔,会同村调委会,巡回开庭调解,组织“三老”及群众代表参加观摩旁听,以案说法。三是发挥驻法庭调解室、警司联调室、村调解室、镇联合调解室的各自职能,相互衔接,相互配合。

  工作联动:一是培训联动。对新聘任的镇村调解员,分期分批到人民法庭、派出所脱产培训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个培训日,学习法条,掌握程序,教会调解。二是排查联动。把全镇综治、信访、司法、安全生产、禁毒人员、刑事治安、诉讼、民调等业务统计报表归口到镇舆情预警研判中心,一月一汇总一分析,上报镇党委、政府,下发各调解单位,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实情。

  信息联享:一是事前敞开入口,坚持“两排查一分析”的基本制度,“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做到事前信息共享。二是事中多元化调解,坚持“三调联动”、“四级联调”和“五结合疏导”等多种手段,做到案情共商。三是事后疏通出口,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的基本理念,做到善后共办。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卫市中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柔远人民法庭争取到柔远镇党委和沙坡头区法院及各方面的支持后,镇政府和人民法庭充分整合发挥辖区综治维稳资源力量,推动构建了镇党委统一领导,镇政府支持、镇综合维稳工作中心指导协调和具体运作,驻镇个单位共同参与,镇、单位、村、组“四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柔远人民法庭还在各村开设多元纠纷村级实践基地、法官工作室和便民联系点。指导镇政府建立了高效务实的调解机构。一是由镇政府抽调各政法维稳单位业务骨干16人,设立了柔远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舆情研判指挥中心两个工作平台,下设联合调解室,律师工作室,驻法庭调解室,警司调解室和考核办公室五个具体职能调解机构。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位,柔远人民法庭还指导镇政府建立了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在全镇建立了18个调委会,122个调解小组,专兼职调解员255名,村队“一岗多责”法律明白人和“三老”(老党员、老干部和退休老师)信息员260名,专职调解员16人,专业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5名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柔远人民法庭负责对调解员不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等多元化的手段,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基层和萌芽状态。

  “123456”工作法打出多元化解组合拳

  柔远人民法庭在落实“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时,形成了“123456”工作法,打出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组合拳。

  “1”即形成“一张主网”。综治联调驻法庭调解室根据统一受理的辖区所有矛盾纠纷的特点,将其引入不同解决渠道,形成各单位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的大调解“互联网”。

  “2”即搭建“两个平台”。柔远法庭指导镇政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社会舆情研判指挥中心2个工作平台,与镇政府、司法所共同派员形成指挥小组,统揽日常矛盾化解工作。

  “3”即融合“三调联动”。对于发现的矛盾纠纷,指导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相互融合、多方联合,尽力化解。

  “4”即形成“四级联调”。由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一管理,通过队(村小组)调解小组、村调委会、司法(派出)所及驻镇单位行业调解小组、驻法庭联合调解室四级逐层加压,分级分类展开调解。

  “5”即通过“五结合疏导”。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采取行政、经济、法律、道德教育和群众路线五种手段予以疏导化解,防止将社会矛盾纠纷激化为“民转刑”案件。

  “6”即形成“六个‘一’配套运行机制”。一套高效的工作机构、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队伍、一套流畅的工作流程、一条龙对接、一站式办理、一揽子解决,层层减压,逐级疏导,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萌芽状态。

  “如今,老百姓有事直接来法庭找法官和调解员,办事省钱又省时,咱心里也踏实!”一位在港菜种植基地打工的农妇,在法官和调解员用半天时间,零费用帮助她要回了1万余元工资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成效初显积累基层社会治理“新经验”

  去年深秋的一个傍晚,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整洁有序的小院里有些热闹。庭长刘琦用本地方言给因拖欠东园镇140户农民玉米收购款的当事人王某做调解工作,而在院子的另一头,农民代表们也正在安静地听着人民调解员老张给他们算账说理。此前镇政府已经多次协调处理该案,但因双方分歧较大,矛盾迟迟不能化解。后来镇上实行了“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经“综调联会”研究,将该案疏导到柔远人民法庭。柔远法庭经认真仔细研判分析案情后,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纠纷化解方案,经过大量有效工作,最终促使王某清偿了拖欠的收购款,一场历时漫长的涉农群体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矛盾纠纷的过滤、甄别、分流和引导作用,形成良好的矛盾纠纷分流解决梯次。实施以来,柔远法庭依托柔远镇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引入调解员驻点办公。辖区所有矛盾纠纷均由驻法庭人民调解室统一受理,并由法庭确定专人担任调解指导员,指导调解员直接调处矛盾,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驻法庭人民调解室无法解决的非诉矛盾纠纷,则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引导进入不同渠道解决,法庭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协助做好调解工作,从而形成了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分流体系,实现群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时时有人问,劝和调解息诉、时时有人管。

  “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实施近三年来,柔远法庭参与成功化解挂牌督办案件8件;参与联合调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2件;每年参与联合调解结案400件,年调解率达79%,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达70%;指导特邀调解员和民间调解员(联络员)年调处各类纠纷200余件,所结案件三年零上访。

  2017年6月,柔远人民法庭被自治区高级法院推荐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并有幸成为全国几万个人民法庭的唯一代表,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2017年7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广国,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许尔锋,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金英等以及中卫市各级领导先后视察了柔远人民法庭的“五联动大调解”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现在我们柔远镇的矛盾纠纷可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小事不拖大,大事不拖炸,各类矛盾纠纷都能在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2017年8月2日,王雪杉镇长欣慰地告诉记者。

  “五联动大调解”机制的实施让柔远镇镇政府获益良多,当地的社会治安有了较大改善,从原来的矛盾纠纷多发地转变为无信访无上访乡镇。与三年前相比,柔远镇辖区各类信访和重大疑难案件下降70%,镇村两级矛盾纠纷下降40%、治安案件下降20%,初信初访案件办结率100%,进京赴银越级上访案件下降归零。矛盾纠纷减少了,人民群众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从事生产经营上,奔小康的积极性更高了,先后建成“村庄美、田园美、生活美”的雍湖、冯庄、范庙3个美丽村庄,建成永久性蔬菜增供基地2个11000亩,建立了环境卫生深度保洁长效机制,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雍湖、刘台、冯庄村先后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村。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柔远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始终坚持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争取镇政府大力支持,推动建立的乡镇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五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供了新鲜经验,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为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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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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