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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宁高法〔2017〕23号
2018-03-31
2018-03-31 10:44:00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院各部门:

  2016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案件数达到历史新高,该庭紧紧围绕“11359”工作思路和“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以“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能力提升和争做“三让”法官促进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6件案件,是2015年受理案件数的2.54倍,共审结464件,结案率91.70%,调撤结案148件,调撤率32.38%。该庭撰写的《2015年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被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批示,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撰写的《对非诉行政执行国家赔偿问题的思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践与探索与完善----以宁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视角》调研报告分别荣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国家赔偿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年会暨“国家赔偿与司法改革”主题论坛征文三等奖和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暨“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主题论坛征文二等奖。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宁夏法院奖励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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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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